如果沒有公共藝術
If There Is No Public Art
林嵐 2008
「公共藝術public art」一詞,聽起來也許太具份量,沉重得把眼皮壓住,看不見它的真相。「公共藝術」的概念,源於在公共場所展示傑出藝術家的作品,使人們不必造訪藝術館,就可以近距離接觸藝術,提昇生活品質。雖然於不同的現代城市,公共藝術有不同的演釋以及進展,但是總體來看,所有發生在公共場域裡(public space)的藝術(art)或事件(event)仍然歸納為此範疇。藝術活動使不少社區和人民無論在精神和實質上都受益其中,使社區融洽,及喚起社會集體回憶。但是回望那些在密集都市中出現的龐然大物,其神話的作用卻像氣泡一樣,經不起陽光的考驗,它的作用經常被質疑,是粉飾太平,還是真正還公眾一種精神享受?
如果要討論公共藝術,切入的觀點可以很大很廣,所以筆者在此將以一位普通公民的角度出發,分析公共藝術對生活及周邊環境所產生的根本意義;或換另一個角度去看,公共藝術的原本目標或許也可以透過其他渠道達到,讓讀者重新思考「公共藝術」甚至「藝術」的本質。
最近經常遊走在不同的城市中,城市的特色景觀,成了辨認她們的記認。然而偌大的玻璃幕廈,大同小異。「咦,連那件雕塑也好像在那裡見過?這件作品在我的城市裏好像也曾經出現,令我一度懷疑回到了自己的家,這種叫人迷失方向不知身在何方的感覺是全球化的問題嗎?」也許是的。不過任何重視自己民族傳統的國家及城市,是不會被全球化的洪水拉倒,因為於建立全球化的同時亦會提倡多元化,確保市民不會被遲來的單一文化主宰,同時,教育民眾保護傳統與藝術的意識也是備受重視,以下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。
傳統文化的欣賞與尊重
偶然機會得知一位義大利人 Carlo Petrini 發起了「國際慢食運動」(International Slow Food Movement),成功阻止意大利的第一間 McDonald 在羅馬開幕,也保護了不少意大利古老名鎮,例如 Tuscany,嚴禁快餐店在鎮上經營。該運動提及「保留祖先留下的豐富文化」(to protect our invaluable food heritage),也提倡味覺的愉悅 (pleasure of taste),甚至教育小孩子對味覺的欣賞以及餐桌上的享受 (their appreciation of food and the pleasures of the table )。這是從個人開始,進而發展至欣賞群/觀眾,讓廚師們都能找到他們的工作意義,繼續為懂得欣賞美食的人辛勞。
除了感觀享受,擁有是另一種欣賞的體現。容許非功能性的東西陳置在家/城市中,除了顯現了收藏者對「他者」 (others) 的高度容忍,也呈現了人與物 (object) 之間不可斷割的感情。有些人收藏古董,有些人收藏玩具、郵票等;相信收藏藝術品的人,還是少數。稱得上收藏,一定不是一、兩件的事,而是成系列甚至成千上萬的數量。都會的地方寸金尺土,新舊的交替在眨眼之間,到底甚麼要留下,甚麼要剔走,純粹是個人價值的問題。我們不可能要求人人都是「收藏家」,除了要騰出地方和節省開支,花費在資料搜集的精力也是源源不盡地付出。這些個人價值的取向與一個城市的價值觀類似,要呈現、保存任何公共藝術,皆和公民的情感、價值觀分不開。
(Joseph Beuys)曾說:「人人都是藝術家」,其實,人人都是「藝術欣賞者」己是不錯的目標,因為能不能成「家」實在混了太多的變數。公共藝術其中最重視的是公民藝術意識的培養,其實透過吃飯、飲茶、日常生活也可以達到。
街頭藝術館
喜歡旅行的人一定少不了去逛其他城市的小街、小巷、小店。我們一定想伸頭看看小巷裏的風景、舊房子、舊門牌、以至屋前屋後所放置的物件、頭上看似危險但具功能的僭建物;小店內裡特色的販賣物件、自製的推車、 工具及招牌等等,通通成為相機裏的印記。這不單是懷舊,而且是尋找城市已經消失的文化─自家製造的道地文化。這種喜歡動手自行解決問題的方法,相對於動腦筋解決藝術創作過程問題(problem solving)的思維,有異曲同工之妙。當代藝術家的公共藝術經常在場域(site specific)解決,其實場域裡本身已有這些最接近藝術的物件,藝術家只是擔當一個資料整理員的工作,把合用的物件重新呈現。
此外,有時政府也間接做了些他們不以為意的公共作品:鑄有城市名字和圖案的渠蓋、地面的鋪設、行人隧道和天橋、公廁的設備、紅綠燈的安置、招牌的規整、垃圾桶的分類、甚至是為防止張貼的橡膠套,它們為政府傳遞了自我信息之餘,也營造了獨特的城市面貌。這是政府對公眾需要最坦白的回應,比起那些粉飾美好的口號,更像一位藝術家在表達自己的看法一樣率直。其實我們每天都在不知不覺間近距離地接觸著藝術。
先是教育才是「藝術」
藝術的存在並不在乎一個名稱,而是人的生活態度。在思考和實行這種生活模式時所產生的事件和物件都可以是藝術品。在此,本人並非全盤地否定「公共藝術」的存在價值。當我們投訴我們的城市沒有支持公眾藝術的固定資金,像美國、韓國甚至台灣的「百分之一」的建築基金投入藝術行業,也許我們更應該問的是我們的公眾需要甚麼樣的藝術?其實自古至今,在「公共藝術」誕生以先,民間生活創作的智慧已一直在悄悄地醞釀,令城市、大自然與人心得到美好的平衡,只是今天的城市裡那一頭又一頭不知明的「怪獸」,佔據我們的空間與感觀,才最格格不入最大煞風景,是一種強行入侵的破壞。也許,遭受破壞後的土地可以令其後的草木長得更堅強茂盛,但卻多添了幾道感嘆。